根据吉林省残联、吉林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残联发〔**〕**号)、长春市残联《关于对首次创业残疾人给予资金补贴的实施方案》(长残联发〔**〕**号)等文件精神,截至**年**月共收集自主创业补贴申请材料**人,经核实符合条件的**人,依据经营规模,补贴标准分别为(略)、(略)、(略),共计(略)。
公示时间:**年9月**日—9月**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榆树市残疾人联合会举报反映。
公示受理电话:(略)-(略)
榆树市残疾人联合会
**年9月**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