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略)-(略)(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桦甸市天然气综合站及市政管网建设项目 | 桦甸市桦郊乡新政村前中兴一社 | (略) | (略) | 本项目位于桦甸市桦郊乡新政村前中兴一社,其他工程为桦甸市城区,高压管线东侧、北侧为农田、南侧为农田和稗子河、西侧为农田和G**国道;综合站东侧为池塘、南侧为柳树河、西侧为荒地与林地、北侧为G**国道。 本项目由长输管线及城市燃气供应系统组成,配套建设截断阀门1座、城市燃气供应系统由综合站、中压管线及附属设施组成,并配套建设1套智慧燃气管理系统、CNG槽车灌装系统、**座中压管线埋地阀门。 建设投资: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总投资的2.**%。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依法依规组织施工,认真落实环保措施,把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设置临时围挡,粉状材料罐装或袋装,须苫布遮盖;临时堆场设置围挡、防尘网等防尘设施;根据施工场地现场情况,尤其在土石方施工期间,适时洒水降尘;大风天不进行土方挖填、转运和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采用尾气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运输车辆须除泥后驶出施工场地。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储存,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降尘;生活污水排入移动防渗旱厕内。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夜间施工,敏感点段施工时,设置移动式声屏障;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措施,防止施工时扰民,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规定的噪声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工程挖方全部回填;废弃泥浆和钻屑于桶中固化,固化后废弃泥浆和钻屑全部平整综合站土地。泥浆转运采用专用车辆,在转运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弃置;建筑垃圾运至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 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管线穿越优先保护单元施工期安排在秋收后,施工时先进行耕种土层剥离并单独堆放,采取防扬尘、防流失措施,管线施工完成后按照先深层土、后耕种土分层及时回填,确保不影响来年春种;其他施工临时占地剥离的表土单独堆放,并采取防扬尘、防流失措施,施工后及时回填并播撒土著植物种子,恢复施工临时占地碾压破坏的地表植被;工程管线穿越河流采用定向钻施工工艺,确保不影响水生生态;管线工程不设取土场,通过合理调配土石方量,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等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建设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量。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设施,烟气通过**.1m烟囱(DA**)排放;食堂配套安装油烟净化器,通过高于屋顶1m的排气筒排放,确保烟气中颗粒物、SO2和烟气黑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mg/m3;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饮食业标准限值要求。②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符合《普通柴油》(GB**-**)轻质柴油(含硫量<0.**%)作燃料。确保柴油发电机尾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设备定期维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人员统一清运,厨余垃圾及餐厨废油分别装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可燃气体泄漏监测终端、地埋式可燃气体泄漏监测终端,有效监测泄漏。高压管线建设截断阀门1座,市政中压管线设置阀门**座,可以有效进行事故应急关闭截断;工程沿线设置警示标识;设置禁火标志并配备防火防爆技术措施;设置人工巡检制度并采用智慧系统进行监控、调度。 (三)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气和噪声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 (四)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4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号),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