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完成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任务的通知》(吉合基字【**】**号),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继续实施**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吉合基字联字【**】**号)文件要求,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制定乾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目标任务
为继续实施**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任务,**年乾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3万亩。支持供销社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托管等服务模式,开展粮油等作物“耕、种、防、收”等农业生产环节托管服务。
(二)补助对象
按照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继续实施**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吉合基字联字【**】**号)文件,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公布**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名单的通知》(吉合基字【**】**号)要求,确定乾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服务主体为乾安县供销惠农综合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三)补助标准
对开展粮油等作物“播种、中耕、飞防植保、收割”等重点环节作业服务进行补助,每亩补助为(略)/亩。
(四)补助方式
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依托现有的吉林省农业机械智慧云平台和大疆农服平台,使用农机作业监测数据和无人机飞防植保上传数据作为作业补助面积核定、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补助依据上传的中耕、飞防植保、机收环节面积数据,三者取最小(扣除重复)确定。服务主体农业生产环节实施完毕,得到服务对象确认,并经验收合格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并拨付补助资金。服务主体服务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倍的农业经营户)的补助面积,占比应高于**%。
(五)服务标准
服务主体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能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1)中耕环节在5月**至6月**日之间开展,深度在**厘米以内,以不伤作物根系,促生长为宜。(2)植保环节依据农户自主选择喷施灭草剂、杀虫剂或叶面肥,只核定一次作业轨迹。(3)机收环节在**月初开展,籽粒破碎率不超1%为宜。
二、实施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
依据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完成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任务的通知》(吉合基字【**】**号),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继续实施**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吉合基字联字【**】**号)文件要求,制定县供销社联合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试点任务和服务任务完成。实施方案报省级部门备案。
(二)组织项目实施
1.签订服务合同。乾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指导供销社服务主体规范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标准、权利义务、违规责任及其他根据实际需要约定的内容。
2.提供作业服务。服务主体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要建立服务台账,包括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内容、主要服务人员、服务情况等资料。依托吉林省农业机械智慧云平台和大疆农服平台,使用农机作业监测数据和无人机飞防植保上传数据作为作业补助面积核定、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实施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确保作业数据可查验。服务主体可按照“服务主体+区域服务中心+农户”、“服务主体+农户”等模式,遵循相关政策要求,通过整合零散土地、合理调配农机设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等实现资源高效利用,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
3.项目验收。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县供销集团对服务主体生产托管的服务项目进行监管,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服务结束后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县供销集团聘请第三方机构依托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系统上传的数据和无人机飞防植保上传数据,确定补助面积,承接试点任务服务主体对验收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组织实施供销社试点工作中加强与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部门全程沟通,协调试点相关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共同推进落实试点工作,确保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落实落地。
(二)加强资金监管。要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资金使用要求,服务主体设置试点项目专用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三)加强项目监管。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根据实施方案,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和服务主体履约情况,对服务面积和服务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严格监管,避免分包转包,对于整合资源提供服务的,供销社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直接签约、供销合作社对服务质量和验收结果负责。
(四)加强绩效评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集、整理、审核试点项目相关材料,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自评结果和绩效评价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绩效报告报送省级部门备案。
乾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年8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