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略)贮煤场延长扩容及智能化改造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贮煤场延长扩容及智能化改造工程项目 | 吉林高新区南区环山街**号,(略)现有厂区内 | (略) | (略) | 该项目位于吉林高新区南区环山街**号,(略)现有厂区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度,纬度:**.**度。项目在原有储煤场基础上,对贮煤场进行扩容改造,此次扩建区占地面积**m2。项目建成后可满足非冬季供暖时全厂锅炉额定蒸发量**天的用煤需求,也可满足冬季供暖时全厂锅炉额定蒸发量**天的用煤需求。该项目不增加铁路运力,燃煤运输量不变。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总投资的**.5%。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使施工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控,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相关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废气的排放。项目须对储煤场进行封闭,并在封闭煤场内设置喷雾系统抑尘,且两台斗轮机须使用自带抑尘装置,2段AB皮带运输机须封闭,运输道路均须硬化并定期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3、坚持“节约用水、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雨季反渗水经集水池收集沉淀后,均进入现有含煤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进入输煤系统,用于冲洗地面,循环利用,不外排。禁止私设排污口,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雨污混排,防止污染地下和地表水体。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雾炮机须采用基础减振,排水泵采用基础减振、现有工程灰仓除尘器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东方红小区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中的1类区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和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项目须采取分区防渗管理,一般防渗区为贮煤场,新建沉淀池、集水池;简单防渗区为厂区路面。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项目产生的煤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拉至煤棚内东北侧固定位置自然晾干后,进行掺烧,其收集、储存和转移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执行。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须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等国家有关规定。 7、强化全厂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防控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及时修订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按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预案内容、应急处置程序等相关要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防止发生由于管理问题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所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 8、完善并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项目须严格按照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确定企业的监测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9、在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