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升耕地质量,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函[**]**号)文件要求,利用**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略),对榆树市域内秸秆全量深翻还田作业和饲料化进行补贴。结合榆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工作绩效目标
重点扶持和发展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对从事秸秆深翻还田作业和秸秆饲料化进行补贴。在**年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以上。
二、补助对象及作业标准、工作要求
(一)农业部分
由榆树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在榆树市域内乡镇街秸秆全量深翻还田作业进行补贴。
1、作业机具必须安装远程监测设备,否则不予补贴。补贴作业面积以远程监测平台统计数据为准。
2、秸秆全量深翻还田作业不能在秸秆打捆离田后田地进行,深翻深度不能低于**公分,打捆离田后进行深翻作业的不予补贴。
3、秸秆全量深翻还田作业面积必须在榆树市域内,才能享受补贴。
(二)畜牧部分
由榆树市畜牧局组织实施。对榆树市域内满足以下条件的予以补贴:
**年1月1日-(略)期间,单户收贮加工黄贮发酵饲料在**立方米以上的或收贮加工揉搓方包等干秸秆饲料**立方米以上的专业秸秆饲料加工企业、草食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牧业合作社(申报**年吉林省粮改饲项目补助的不能重复申报此项补助)。
1、项目申报。先由各乡镇街畜牧综合服务科,对辖区内提出申请的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初审把关,详细填写本乡镇项目申报汇总表,汇总表内容包括申报项目单位工商注册名称、地址、法人姓名、联系电话、拟加工制作秸秆饲料的数量等信息,申报汇总表由乡镇街畜牧综合服务科长签字后,报畜牧局饲料科。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市畜牧业管理局组织填写《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审核。市畜牧业管理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逐一审核,项目审核结束后,将申报材料登记造表,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3、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由市畜牧业管理局组成验收组,验收组成员由市畜牧业管理局负责饲料的工作人员、项目科人员、党办工作人员及各乡镇街畜牧综合服务科人员组成,在(略)前完成验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实地踏查、测量,根据秸秆饲料加工制作的进度实行动态验收,对专业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合作社)制作的秸秆饲料以验收时现场库存量秸秆饲料为准,已经销售或已经饲喂的无法考证的秸秆饲料不在补贴之内,小方包揉搓秸秆饲料没有堆成规则立方体形状,无法测量的,按四包为一立方米计算体积,验收时在大地里没有运回来的单个方包秸秆饲料,要由当地村委会出具加工制作方包秸秆饲料数量证明,才予以确认,否则,不予以验收。验收结束后,要把项目概况在榆树市信息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由市畜牧业管理局组织验收合格的项目单位填报项目验收登记表、项目验收汇总表(附影像资料等凭证)。
4、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依据验收报告和结果,由市畜牧业管理局向市政府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市政府领导签批同意后,市财政局把该项目资金拨付给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由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以对公转账形式拨付给项目建设单位。
5、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要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如实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形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
三、作业及建设地点
秸秆全量深翻还田实施地点在布局上突出重点部位。以黑大公路、榆陶公路、科铁公路、榆江公路和榆松高速公路等主干道境内两侧乡镇为重点区域进行作业。
秸秆饲料化补贴对榆树市域内满足条件的标准化养殖场、牧业小区、养殖专业合作社、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合作社)予以补贴。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农业部分
榆树市计划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略)用于深翻还田补贴和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建设:计划建设展示基地4个,每个补贴(略),需资金(略);深翻每亩补贴(略),使用专项资金(略),超出的作业面积,根据市政府**年度第七次常务会议决定,利用本级财政资金进行补贴,标准不变。作业主体作业前必须向能源站能源科申报备案,负责并提供设备照片等相关资料。
(二)畜牧部分
秸秆饲料化补助共利用资金(略),对满足以下情况的予以补贴:**年1月1日-(略)期间,单户收贮加工黄贮发酵饲料在**立方米以上的或收贮加工揉搓方包等干秸秆饲料**立方米以上的专业秸秆饲料加工企业、草食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牧业合作社(申报**年吉林省粮改饲项目补助的不能重复申报此项补助)。
五、补贴标准和方式
(一)农业负责部分
1、补贴对象。作业补助对象是秸秆全量深翻还田机械化作业服务提供者,包括农机(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等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企业。
2、补助标准。秸秆全量深翻还田补助标准为每亩(略)。
3、补助方式。深翻作业由各乡镇街统一组织核查并实施,坚持“先干后补,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各乡镇街对深翻作业按项目单位要求对每个深翻做业主体在作业过程中进行监督监管。然后根据远程监测平台核准每个做业主体作业面积及补贴金额汇总后上报项目单位统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农业部门向政府申请资金,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农业部门,农业部门兑付补助资金。
4、项目实施期为**年**月**至(略)。
5、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要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如实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形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
(二)畜牧负责部分
**年1月1日-(略)期间,制作的黄贮发酵饲料,每立方米补助不高于(略);加工制作的秸秆揉搓方包饲料及干秸秆饲料每吨补贴不高每立方米补助不高于(略)。
六、监管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和专家指导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建立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定期进行调度督导。督促相关部门推进秸秆利用积极推进,各项目乡镇街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资金监督。切实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切实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深入发展。
(四)加强宣传指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及时总结秸秆综合利用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提升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参与秸秆利用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加强建设管理。实施企业备案制度,严格监督管理资金,发现造假的企业,及时追回补助资金,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榆树市农业农村局
榆树市财政局
**年7月**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