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天网工程四、五、六期租赁、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略))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7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天网工程四、五、六期租赁、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天网工程四、五、六期租赁、维保项目
(2)服务要求:网络传输光纤租赁服务、天网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略)资质参与投标);
3.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 号));
3.3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8时**分至(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略);
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采购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年**月7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http://(略)),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网上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略))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进行投标操作。
2.CA锁办理网址:请投标人自行办理CA锁,收到 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录界面,点击 CA 登录-CA 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解密电子文件。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本次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略)),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略)/),并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公共信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略)
地址:(略)C座**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天网工程四、五、六期租赁、维保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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