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哈达山镇**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哈达山镇**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哈达山镇**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哈达山 | 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管委会 |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位于松原市哈达山镇东北村、新山村、赵家村、永安村、社里村、永兴村、丛家村、富康村、大岗子村、奋斗村、常保村、前官村、富达村、一部落村,主要建设内容:高标准农田**.**万亩,均为旱田;新建水源井**眼;新建**kV架空线路**.**km。项目总投资为(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 2.施工废水经临时泥浆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在施工现场建移动式室外防渗旱厕,粪便水定期清抽外运做农家肥处理;抽水试验水直接用于农田灌溉。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 3.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保养机械车辆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消声器、定期保养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分布有居民的机耕路建议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1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期农用井岩屑用于机耕路铺路使用,钻井泥浆堆存于泥浆防渗池内,自然干化后,就地填埋,岩屑用于铺路;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 5.及时清理、加盖苫布、分层剥离、分别堆放、分层回填、设置坡脚作为临时拦挡等临时设施等措施,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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