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我局对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吉(略)的申请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该单位申请材料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要求,对该单位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略)**
法人名称:吉(略)
法定代表人:付庆贺
经营设施地址:(略)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委托处置
经营类别及规模:HW**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的**-**-**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仅限于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核准经营规模:**吨/年。
有效期限:**年**月6日至**年**月5日
编辑:蔡露露复审:李春晖终审:赵占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