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JM-**-**-**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八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JM-**-**-**
3.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和采购人《关于长春市第八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况说明》,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的排序,确定下一候选(略)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5分,中标金额(略)。
(略)发布的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无效。
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八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长春市第八中学提供室内外保洁服务;维修服务;清雪服务;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服务;后勤管理服务及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服务要求:着装分类统一,佩戴标识。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 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物业管理服务通用标准
更正日期:(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
名称: 长春市第八中学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略)
项目咨询人: 刘佳
联系电话: (略)
温馨提示:
1.若该更正公告有答疑澄清文件,请登录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点击打开),在【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文件】菜单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