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HYJS-**-**
二、项目名称:通化县**年度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项目-石湖国家森林公园龙头文旅项目(一期)-装饰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略) | 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奢岭四街**号房屋**室 | 总价:**(元) | **.**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通化县**年度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项目-石湖国家森林公园龙头文旅项目(一期)-装饰工程 | 通化县**年度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项目-石湖国家森林公园龙头文旅项目(一期)-装饰工程 | 通化县**年度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项目-石湖国家森林公园龙头文旅项目(一期)-装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签订后**日完成施工 | 刘云峰 | 吉(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福东,刘泽宇,王守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的取费标准,结合市场调节价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化县国有林总场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华源(略)
地 址:(略)B区**幢1单元**号房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1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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