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略)烘干塔及附属设施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价文件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联系电话:(略)-(略)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传 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略)烘干塔及附属设施 设备项目 | 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黑鱼泡镇 | (略) | (略) | (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