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年**月1日-**年**月8日
联系电话(传真):(略)(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略)
邮编:**
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书 | 新噬力生物科技(长春)有限公司噬菌体及裂解酶项目 | 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宝成路 ** 号亚泰北药园A区**栋一层、二层 | 新噬力生物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 长(略) | 项目租赁吉(略)北药园A区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使用面积**平方米,设置发酵间、灭菌间、缓冲间及实验室,项目建成合,年产沙门菌噬菌体抑制剂**千克,噬菌体抗菌蛋白抑制剂**千克。 | 一、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1.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发酵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操作间洁净空气净化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2.厂区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灭活处理后,与其他清洗废水、各类清洁废水、各类消毒废水、纯水产生的浓水及生活污水等一并,经园区B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通过市政排污管网,排入高新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伊通河。 3.厂区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4.厂区固废分类收集,一般固废实施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强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措施,避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二、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编辑:蔡露露复审:李春晖终审:赵占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