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我局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略)的申请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该单位申请材料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要求,拟同意该单位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法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张富剑
经营设施地址:(略)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委托处置
经营类别及规模:HW**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的**-**-**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本项目仅收集、贮存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年经营规模**t。
公示日期:**年**月2日-**年**月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单位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单位: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编辑:蔡露露复审:李春晖终审:赵占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