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榆树市**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榆农联字[**]**号)要求,通过遴选,拟认定以下4家单位为承担建设**年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的经营主体。并向社会公示:
序号 | 单 位 | 单位负责人 |
1 | 榆树市景泽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 | 穆景贵 |
2 | 榆树市五棵树镇庆辉家庭农场 | 孟庆辉 |
3 | (略) | 魏秀成 |
4 | 榆树市育民乡三而家庭农场 | 崔占儒 |
公示时间:**年**月3日-**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个人签署真名、单位加盖公章)向榆树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反映。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榆树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
**年**月1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