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变更的事项、内容:
(1)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第一项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中变更如下:
第5条“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中:
1.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的“综合维修主管”备注要求原“负责日常维修维护及管理工作/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机电或电气类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机电或电气类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服务合同,提供投标单位任意一个月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现更正为:“负责日常维修维护及管理工作。至少1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认定的三级及以上电工证(原件备查)。”
2.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的“综合维修人员”备注要求原“负责日常维修维护工作。要求电工需有电工证(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4 人,低压电工不少于4人),焊工需有焊工证复印件,电工、水暖工要求每天晚上至少各有2人在校值班;电梯安检员不少于1人,必须持有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核发的“电梯安全管理员证”;司炉工不少于2人,必须持有劳动监察部门颁发的司炉工证。”现更正为:“要求电工需有电工证(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4 人,低压电工不少于4人),焊工需有焊工证复印件,电工、水暖工要求每天晚上至少各有2人在校值班;至少1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高处作业证。电梯安检员不少于1人,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类证书”;司炉工不少于2人,要求每天晚上在校值班,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司炉工证。(原件备查)”
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备注要求原“负责电工工程管理及维护工作。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机电或电气类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机电或电气类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服务合同,提供投标单位任意一个月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现更正为:“负责电工工程管理及维护工作。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机电类或电气类职称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科学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机电或电气类职称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2)招标文件的其他招标内容不变。
:无。
地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号)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