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员设备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变更的事项、内容:
(1)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第二项“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序号2“商务因素分”中第3小项“产品质资质证书”一项原有“投标人具备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软件自主研发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自助服务终端系统、政务自助服务终端系统、自助考试管理系统、智慧图书馆管理系统等,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4分”删除,现变更为“投标人具备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软件自主研发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医保自助服务终端系统、政务自助服务终端系统等,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4分”。
(2)招标文件的其他招标内容不变。
:无。
地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号)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