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略)汽车配件脱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略)(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审批办)
通信地址:(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道铁东村龙兴街 | (略) | (略) | (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