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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吉林黄栀花药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 吉林-吉林 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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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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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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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的有关规定,我局(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略)-(略)(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略)(通榆县政务大厅)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建设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 通榆县开通镇 兴华南街**号

(略)

项目(略)现有厂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占地面积 **.**m2

该项目于**年陆续建设,目前已建成药品车间(内设1条中药前处理生产线、2条固体制剂生产线、1条口服液生产线)、食品及化妆品车间(内设1条

食品生产线、1条面膜生产线)、仓库、锅炉房(已建1台2t/h 燃天然气蒸汽锅炉)、制水系统、污水收集管线、废气处理设施、办公楼、食堂等主体、储运、公用、环保及辅助工程。本次拟针对厂区目前已建生产设施及生产内容补办环评手续,对目前已建的环保设施进行改造,各排气筒目前均为4m,需加高至 **m,并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混凝沉淀”,设计处理能力为**m3/d。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以白通环罚〔**〕**号对企业的部分未批先建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需要企业对部分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进行整改,涉及少量设备安装,安装过程会产生一定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设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和夜间(**:**~次日6:**)进行施工;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等措施后,厂界可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中噪声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中药前处理生产线风选粉尘、一次粉碎粉尘经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m高排气筒(DA**)排放;中药前处理生产线二次粉碎粉尘、投料粉尘、食品生产线粉碎粉尘经密闭收集/空调净化系统收集+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m高排气筒(DA**)排放,均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食品生产线炒料粉尘经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m高排气筒(DA**)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按其标准值严格**%计)。锅炉烟气经自带低氮燃烧器+**m高排气筒(DA**)排放,各污染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各产臭构筑物加盖密闭(收集效率≥**%)+活性炭吸附(吸附效率≥**%)+**m高排气筒(DA**)排放,其中NH3、H2S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中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增设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处理后,直接经排烟管道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 中的油烟排放标准限值要求(2.0mg/m3)。针对车间未收集废气及物

料投料废气,车间自带空气净化系统净化,加强车间空调系统的维护管理,定期清扫,做固废处理;丸剂生产线产生的少量酒精挥发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进行

稀释扩散;化验室废气由通风橱收集,经通风橱自带活性炭过滤设施处理后,经楼顶排放;药品车间加强通风;加强厂区绿化。药品车间外NMHC的排放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C.1中相关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厂界NH3、H2S、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经隔油预处理的食堂废水、各生产工艺废水、车

间地面冲洗水、各生产线设备清洗水、锅炉排污水、制纯水系统排污水、脱盐水系统排污水、职工生活污水一起经拟建废 水综合处理设施处理,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中相关标准后,经厂区现有废水排放(略),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中一级 A 标准后排至霍林河。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用低噪音设备、设隔离操作间、高噪声设备底部加减振垫、车间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东、西、南侧执行2类标准,北侧执行4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口服液生产线废紫外灯管、制水系统废紫外灯管、化验室废物(化验废液、废试剂瓶)、废气处理系统废物(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经自建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收集处置;中药前处

理生产线废物(挑选杂质、过滤杂质)、固体制剂生产线废物(不合格药丸)、口服液生产线不合格产品、食品生产线挑选杂质、面膜生产线废物(滤渣、不合格原液)、制水系统废物(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RO膜)、废气处理系统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灰、落地粉尘、废布袋)、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等均与职工生活垃圾一起,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普通废包装材料等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相关要求。

(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的有关要求,对厂区进行防渗硬化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为本次新建,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相关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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