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镇赉县灌区农田供水工程保障项目(新建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镇赉县灌区农田供水工程保障项目(新建部分) | 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四方坨子灌区境内 | (略) | (略) | 骨干输配水工程(本工程共涉及衬砌改造支渠(斗渠)共计 ** 条,衬砌总长 **.**千米) 、骨干排水工程(排水沟道清淤疏浚1条,长度1.5千米)、骨干渠系建筑物工程 (共涉及渠系建筑物 ** 座,其中新建节制闸 3 座、退水闸 8 座、分水闸 ** 座、渠下涵 ** 座、钢管带闸阀分水口** 处,拆除重建进水闸 2 座、路下涵 ** 座排水涵洞 ** 处。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要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陆生生态、水生生态、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相应要求。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噪声源主要为河闸机械噪声影响。闸坝机械运行时间较短,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后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 1类区标准要求。同时,工程建成后,设立明显标志,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加强环境保护的管理,防止污水排入渠道和在渠道内倾倒垃圾;加强渠道的管理和监督,防止人为破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