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永吉县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略)我局受(略)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略)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 吉林市永吉县永吉经济开发区建设路**号 | (略) | (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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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略)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 吉林市永吉县永吉经济开发区建设路**号 | (略) | (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