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长岭岭风**万千瓦风电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中广核长岭岭风**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中广核长岭岭风**万千瓦风电项目 | 长岭县太平川镇双丰村、蛤蟆沁村及大兴镇金山村、先进村 | (略)富风分公司 | (略) | 本项目位于长岭县太平川镇双丰村、蛤蟆沁村及大兴镇金山村、先进村,总占地面积**m2。建设**台**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MW,1座**kV升压站,配套建设箱变、检修道路、集电线路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加盖苫布、控制车速等措施减少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食堂油烟经去除效率≥**%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专用烟道排放,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要求。 2.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pH调节后,上清液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收集于临时移动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运营期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通过排水管网进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作农肥处理。 3.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使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消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类区标准。 4.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废金属外卖回收,其余部分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沉淀泥浆压滤后随场地平整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升压站维修废油、风机齿轮箱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蓄电池由厂家更换,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理,不在厂区贮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事故状态下的主变及箱式变压器废油暂排入事故油池,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弃风机叶片委托有相应处理能力单位处理;检修产生的废弃设备、耗材等由环卫部门处置。 5.主变、箱变事故油池,危废贮存点按重点防渗区管控,事故油池防渗采用钢筋混凝士建造,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危废贮存点防渗采用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不大于1.0×**-**cm/s。危险废物贮存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有关规定要求,转移需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6.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施工前对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并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设置临时挡护、苫盖等防护设施,减少水土流失。 7.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4千伏/米、**微特斯拉标准限值要求。 8.合理布局升压站设备,加大主变与厂界距离;设备及配件确保加工精良,减少火花放电;设置警示标志,开展电磁环境影响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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