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长岭飐风**万千瓦风电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中广核长岭飐风**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中广核长岭飐风**万千瓦风电项目 | 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太平川镇新丰村、风水村、双丰村、铁东村、蛤蟆沁村 | (略)富风分公司 | (略) |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太平川镇新丰村、风水村、双丰村、铁东村、蛤蟆沁村,总占地面积**m2,新建陆上风力发电项目,安装**台**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MW,配套建设箱式变压器、检修道路。不建设升压站,通过**kV集电线路接入同期拟建的中广核长岭绿风**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kV侧,依托同期拟建的中广核长岭绿风**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及危废暂存间运行。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覆盖蓬布、控制车速等措施减少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2.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pH调节后,上清液回用降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移动式防渗旱厕,定期清淘外运作农肥处理。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使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消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类区标准。 4.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中的废金属等外卖给废品回收站、其他不能利用部分送当地建筑垃圾场处理;沉淀泥浆压滤后随场地平整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箱变维修废油、风机齿轮箱废润滑油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依托同期建设的中广核长岭绿风**万千瓦风电项目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箱变事故废油暂存于配套设置的事故油池内临时贮存,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理;退役后的废弃叶片为一般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处理。 5.箱变事故油池按照重点防渗区管控,防渗采用混凝土砼基础,渗透系数不大于1.0×** -**cm/s;危险废物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6.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永久占地**m2、临时占地**m2不得超出批复范围。施工前剥离表土并单独堆放、苫盖防护,剥离表土全部用于后期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恢复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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