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年乾安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号)》中关于“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的规定,经本人在有效期内申请,乾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房炳旭等2名考生为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加分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略),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略)-(略)(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附件:**年乾安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号)拟加分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名单
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