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辽源天楹风光制氢产业园**kV业扩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略)—(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略)—(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吉林辽源天楹风光制氢产业园**kV业扩配套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略)
编制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略)(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略)
邮 编:**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北侧东丰镇,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本期工程在东丰**kV变电站**kV侧扩建1回出线间隔;对东丰**kV变电站**kV侧出线间隔、母联间隔、分段间隔设备进行改造,无需新征用地。
2.**kV东苗线架空线路改造工程:现状东苗线π接至霍家开关站后,形成开关站~东丰变**kV线路及开关站~苗胜变**kV线路2回线路,其中开关站~东丰变**kV线路利旧东苗线段(起于吉林辽源霍家变电站配套**kV线路工程新建BN6,止于东丰**kV变电站**kV侧出线构架自西向东第一间隔)需将原LGJ-**/**导线更换为JNRLH**/G1A-**/**钢芯高强度耐热铝合金绞线,更换线路路径长度约4.1km;全线杆塔及基础利旧,利旧塔基**基。
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厂区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运营期变电站、输电线路沿线及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相应标准的要求。
(二)严格落实电磁影响防治措施。合理布局站内配电装置,尽量增加站内高压线对地距离,进一步减小变电站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加强电磁环境影响宣传,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确保项目投运后变电站、输电线路沿线及环境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措施。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