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 JM-(略)**-Z**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广播电视台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JM-(略)**-Z**
3.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和采购人提交的《关于长春广播电视台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的情况说明》,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的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守望者(吉林)(略)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略)。
(略)发布的中标(成交)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无效。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长春广播电视台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位于长春市朝阳区百草路**号长春广播电视台,要求提供**小时门卫服务、安全四防、协助处理治安及各种安全事件以及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服务要求:本次招标保安**人,提供安保的日常管理、门卫管理、治安管理,长春广播电视台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
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执行《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更正日期:(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
名称: 长春广播电视台
地址: (略)
联系方式:(略)-(略)
(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略)
项目咨询人: 张玖丽
联系电话: ((略))(略)
温馨提示:
1.若该更正公告有答疑澄清文件,请登录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点击打开),在【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文件】菜单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