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产**万吨复合衍生燃料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1月7日我局(略)年产**万吨复合衍生燃料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月7日-**年1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E**(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年产**万吨复合衍生燃料项目(一期项目) | 舒兰经济开发区兴华北街**米 | (略) | (略) | 。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年处理**吨汽车拆解内饰垃圾生产线,利用汽车拆解的内饰垃圾生产复合衍生燃料。该项目占地面积为**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该项目生产区冬季不需供热,办公区采用电供热。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有组织废气处理措施,破碎粉尘和筛分粉尘分别由集尘罩收集,采取有效除尘处理措施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有效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采取苫布遮盖、洒水降尘抑制运输扬尘;采用人工洒水措施抑制装卸、暂存粉尘;采用喷雾装置抑制空分落料粉尘;晾晒场粉尘采取密目网覆盖。确保厂界污染物颗粒物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舒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漂洗摇床和沉淀池废水循环使用,严禁外排;副产品、产品及沉淀物带水晾晒过程中蒸发,确保无废水排放。厂区内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隔声及消声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选择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必要的减振措施,定期对其维护;合理分隔喧闹区和安静区,喧闹区尽量选择在远离敏感点一侧;运输车辆在通过环境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限值要求。(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暂存于分类垃圾箱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塑料、废钢球收集后定期外卖至废品回收站;回收尘卖给水泥厂等作燃料;废布袋由厂家收集后综合利用。(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舒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