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年和**年办公楼物业服务公开招标二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一标段中标结果 | 一标段中标供应商(略) | 一标段废标 |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略)投标文件(一标段)技术暗标部分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其投标无效;(略)投标文件(一标段)资格证明部分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其投标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由于符合评审标准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二家,一标段招标废标。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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