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吉(略)零散气**万方/日LNG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价文件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联系电话:(略)-(略)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传 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吉(略)零散气**万方/日LNG 项目 | 白城市镇赉县五棵树镇三门召村 | 吉(略) |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年1月8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