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年度被监管人员伙房主副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中标结果 | 中(略) | 中标(略)(报价**%) |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略)
地 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有其他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经调查中标人((略))存在提供人员社保证明为虚假材料的情况。采购文件内已列出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供应商或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经过原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最终研究决定,(略)长春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年度被监管人员伙房主副食采购项目中标人资格,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有关规定,将选取本项目综合打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略))为中标人,并对研究决定(项目评审复议结果确认书)进行了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