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抚松县万良镇荒沟村胜杰养鸡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年1月**日-1月**日)。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附件:审批申请
附件:公众参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王宝宇复审:姜虹宇终审:王晓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