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榆树市公安局**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经体检、政审等程序,确定刘恩明、常晗等2名同志为榆树市公安局**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递补人选(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榆树市公安局政工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为准)。
公示时间:**年1月**日—**年1月**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邮政编码:**。
附件:榆树市公安局**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递补人选人员名单
榆树市公安局
**年1月**日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