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发展集团补充聘请法律服务团队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农业发展集团补充聘请法律服务团队项目招标人(略),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吉林省农业发展集团补充聘请法律服务团队项目
2.项目编号:JXZ-**BS**
3.服务内容、范围:补充聘请法律服务团队,(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一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执行异议之诉再审(如有)、抗诉等程序,搜集整理并提交证据(包括财务、资产、人员、业务等其他独立方面的证据),和解、调解、谈判等工作,以及提供相应法律咨询服务。
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分为基础费用和风险代理费用两部分:
(1)基础费用:人民币(略)(含6%增值税、交通费、住宿费、资料打印费等其他日常基础工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二审、再审(如有)、抗诉等程序,和解、调解、谈判等工作,以及提供相应法律咨询服务;
(2)风险代理费用:人民法院做出支持我方异议请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1)撤销原《执行裁定书》中追加我方为被执行人的执行行为;2)驳回申请执行人追加我方为被执行人的申请;3)撤销、变更原执行裁定或执行裁定中的部分事项,停止或排除执行等内容),最终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判决不予追(略)为被执行人。项目风险代理费人民币(略);
(3)项目总体服务费用包括执行异议之诉二审等所涉及的全部代理费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调查取证费、专家论证费及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据实结算,另行支付)。
本项目采用基础费用和风险代理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5.服务地点:(略)
6.服务期限:自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之日起至诉讼案件司法程序终结之日止。
7.质量要求:优质服务,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能力,在团队组建、法律援助、资金实力、专业技术能力等相关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实力,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年限在7年以上。
3.具有承办法律服务事项的团队,具备执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律师不少于3人。
4.近三年(**年9月至今)至少具备一项类似业绩,提供委托合同、生效判决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近三年内年检合格,没有受到司法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司法行业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②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书);
③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略)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略))(提供查询信息截图,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冲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年1月**日至**年1月**日。
2.获取地点:(略)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2)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4.获取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略))。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5.招标文件售价:(略),售后不退。
收款人全称:吉(略)
开户行:(略)长春科技支行
账 号:**(略)**
行 号:(略)**
财务电话:(略)- (略) 联系人:(略)
注:汇款凭证上应注明“**项目报名费+公司名称”等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2月**日**:**时;递交地点为: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招标监管中心第一开标室(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号吉能集团5楼)。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cn)、吉(略)网站(http://(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 吉(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