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扶余(万泉)**kV变电站**kV配套送出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松原扶余(万泉)**kV变电站**kV配套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林松原扶余(万泉)**kV变电站**kV配套送出工程 | 扶余市、宁江区、前郭县 | (略)(略) | (略) | 该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宁江区、前郭县境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输电线路工程和变电工程,其中输电线路工程包括扶余(万泉)**kV变电站~三广线π接点间**kV线路工程、扶余(万泉)**kV变电站~扶荣线π接点间**kV线路工程、扶荣线**kV线路改造工程、前荣线**kV线路改造工程等,输电线路长度共计约**.1km,位于扶余市约**.3km,位于宁江区约**.8km,位于前郭县约**km;变电工程为扶余**kV变电站改造工程,改造其 **kV侧间隔。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变电站和输电线线路周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中公众曝露(居民区)中控制限值4kV/m、**μT要求。2、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中标准要求;运营期变电站产生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类标准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周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要求。3、施工期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运营期无废水产生。4、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苫盖、清扫运输过程中散落在施工场地和路面上的泥土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无废气产生。5、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理;泥浆沉渣分离处置干化后用于塔基周围场地的平整;拆旧杆塔及导(略)(略)物资部处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6、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反序堆置弃土,原序填埋,避开农作物生长期,施工完毕后尽快恢复植被。7、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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