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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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M-**-**-**-JM-**-**-**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牵头供应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投标联合体: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 投标报价:(略)(元) | **.**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 | 长春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 | 依据国家发改委起草的《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编制要求》,编制《长春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研究对象主要包括长春市建成区的老旧居住区、城中村、城市公共空间、老旧街区(厂区)等更新改造区域。 | 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启成,刘鹤群,罗冰,高春梅,刘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号文件及招标代理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实行市场价格取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略))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1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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