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春新区新闻中心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闻中心市级电视媒体合作方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长春新区新闻中心采购长春市级电视媒体。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通过电视+新媒体形式,让不同层次的受众通过丰富多彩的节目表现形式,了解新区、感受新区、喜欢新区、爱上新区、移居新区、点赞新区,让新区成为各界人士和企事业单位首选的干事创业、生产生活的宜居之地。拟采购长春市级电视媒体。
经论证只有长春广播电视台符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长春广播电视台
地址:(略)
三、公示期限
**年1月**日至**年2月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李慧,工作单位:吉(略),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胡大威,工作单位:吉林大学,职称:副教授;
姓名:刘思彤,工作单位:东北师范大学东安实验学校,职称:一级教师。
2.发布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政采云”平台(http:// (略))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http:// (略))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3.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马梓翔)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洪梅)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市级电视媒体论证意见.pdf(**.7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