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吉林油田医院DSA扩建核技术利用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松原吉林油田医院DSA扩建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松原吉林油田医院DSA扩建核技术利用项目 | 宁江区 | 松原吉林油田医院 | (略) | 本项目位于松原市宁江区沿江西路**号松原吉林油田医院医技综合楼2层北侧,拟在医院医技综合楼2层北侧预留 DSA手术室(介入三室),安装单管头1台NeuAngio**FN型DSA。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DSA手术室内应进行合理屏蔽,设置辅助防护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分监督区、控制区,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2、配备必要的辐射监测仪器和辅助防护用品,定期开展工作场所监测和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档案。DSA辐射工作人员受到的有效剂量当量应满足剂量约束值5mSv/a的标准要求,DSA机房周围监督区内的公众人员受到的有效剂量当量应满足剂量约束值0.**mSv/a的标准要求。3、手术过程中产生的棉签、纱布、手套、器具等医疗废物暂存在DSA手术室中的垃圾桶,手术结束集中收集,作为普通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4、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和辐射工作人员应按要求通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建立健全辐射管理机构和职责,完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安全保卫、设备维修、使用登记、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5、每年按相关要求编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并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部门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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