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船营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2月2日我局受理吉林省中小河流鳌龙河吉林市船营区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2月2日—**年2月4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略)通讯地址:(略)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1 | 鳌龙河船营区段,治理工程起点位于鳌龙河船营区左家拦河闸,终点位于莲花村 | 吉林市船营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略) | **.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