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永吉县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2月5日我局(略)三期厂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2月5日-**年2月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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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三期厂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 吉林省吉林市永吉经济开发区创新路**号 | (略) | (略) | 该(略)三期厂区已建3#号厂房,安装2台3t/h燃气热水锅炉,并配套建设循环水泵、板式换热器、补水泵、软化水制备装置。 | 1、废气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锅炉使用低硫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2台锅炉烟气分别经2根**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锅炉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制备装置反冲洗及再生废水通过开发区污水管线排入永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入污水厂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溶解性总固体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B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由永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温德河。 3、噪声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取低噪音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厂区合理布局等方法,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软化水制备装置离子交换树脂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该项目固体废物合理处置。 5、其他 做好风险管控和应急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发生。加强危险废物的储运管理,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