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YZX**-**(CCS(略)FJS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五育融合教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略)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五育融合教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年2月9日在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进行复议。
复议过程中,原评标委员会对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类似项目业绩得分评审进行修正,确认第三中标候选人变更如下: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五育融合教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SYZX**-**(CCS(略)FJSZ**)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北京(略)
综合得分:**.**
资格等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
投标报价:(略).(略)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质量标准。
服务期限:①勘察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完成勘察报告,并提供全部合格的勘测成果。
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作。
③设计周期:自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完成之日起**日内完成设计工作。
④其他相关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项目负责人姓名:刘国锋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一级注册建筑师 (略)**
其他内容不变,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评标结果自**年2月9日起至**年2月**日止进行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以加盖异议人公章的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