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主岭市大岭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公发改审批字〔**〕**号签发人:王波
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公主岭市大岭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报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完善大岭物流园区的污水处理系统,实现大岭汽车物流园区的污水有效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缓解新凯河流域的污染现状。经研究,原则同意公主岭市大岭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公主岭市大岭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项目代码:**-**(略)-**)
二、项目法人单位
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
拟定为大岭物流园区滨河大路东侧,现状一期污水处理厂北侧(东至新凯河,西至滨河大路,南至一期污水处理厂,北至岭甲一街),以可研批复为准。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占地面积**m2,建设规模为1.0万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2/O+深度处理+臭氧工艺”。主要建设预处理间、生化池、二沉池、污泥回流泵池、深度处理间、臭氧接触池及臭氧制备间、消毒接触池及强排泵房、鼓风机房变电所、污泥贮池及污泥脱水间、综合楼等。以可研批复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略)。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
六、相关要求
(一)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2月**日
(此文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