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 JM-**-**-**
一、项目编号:JM-**-**-**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年度案件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分包名称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价格 | 评审总得分 | 单位地址 |
1 | 长春市公安局**年度案件审计服务(第一包) | 嘉元宝泰(吉林)(略) | 0.** | **.** |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金融中心第6幢0单元**号房 |
2 | 长春市公安局**年度案件审计服务(第二包) | (略) | 0.** | **.5 | 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号 |
3 | 长春市公安局**年度案件审计服务(第三包) |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 | 0.5 | **.9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号五环国际大厦第A座1单元**号 |
4 | 长春市公安局**年度案件审计服务(第四包) | (略) | 0.** | **.0 | 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号 |
5 | 长春市公安局**年度案件审计服务(第五包) | (略) | 0.** | **.** | 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东、西安大路南盛嘉新城2栋**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
名称:长春市公安局**年度案件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司法会计鉴定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对涉嫌网络赌博的获利金额进行鉴定; 2.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受害人人数、金额及资金去向进行鉴定;3.对涉嫌虚假披露的金额、期数进行鉴定; 4.对涉嫌职务侵占的金额进行鉴定; 5.对涉嫌挪用资金的期间、金额进行鉴定; 6.司法会计鉴定范围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等鉴定。 服务要求: 1.质量控制。供应商应当严格遵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对涉及案件的所有账目、资料和信息,认真查证、审计、鉴别,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有效的司法鉴定报告,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服务响应。供应商应建立**服务响应机制和专职联络人制度,接到采购人服务通知后及时响应,按要求派遣服务人员到场开展工作,做到随通知、随到位、随委托、随鉴定,为采购人提供高效快捷的鉴定服务。 3.人员更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总联系人、项目组负责人和辅助人员,在协议有效期内应当保持稳定,并在采购人处备案。供应商确需更换上述人员的,应提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保证在资质级别、学历水平、从业年限等方面更优。在具体 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组人员执业表现,提出更换人员要求,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4.驻组服务。因案情复杂重大、案件办理周期长等原因,采购人要求项目组人员常驻,随专案组同步开展工作的,供应商不得拒绝。采购人要求项目组人员随专案组 异地办案的,供应商相关人员须接受不定期出差。 5.保密管理。供应商应当健全保密制度,完善保密措施,对知悉或产生的数据资 料等所有信息承担管理和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方式向他人透露。 6.履约管理。供应商应主动接受征集人的履约管理和采购人的考核评价。供应商应当独立完成委托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鉴定服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或非供应商单位员工。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者中止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 服务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度; 3.其他司法会计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世奇、曲天任、崔铭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略)
项目咨询人: 安明健
联系电话: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