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3月**日我分局受理了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略)-(略)(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箱:(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公示日期 |
| 1 | (略)脱硫石膏和矿渣烘干项目 | 双辽经济开发区开运街西侧、福耀路北侧,(略)厂区内 | (略) | (略) | **.3.**-**.3.**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来源: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