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舒兰市分局
关(略)报废农机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3月**日我局拟(略)报废农机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3月**日-**年3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E**(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报废农机拆解建设项目 | 舒兰市新村路**号局 | (略) | 吉林(略) | 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场地新建报废农机拆解生产线、报废农机停放区、危废贮存点、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年可拆解报废农机**辆。该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有组织废气处理措施,农机剪切废气采用集气装置收集(收集效率**%),经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处理,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废油液抽取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确保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有效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加强预拆解车间的废气收集;车间内及时吸尘、洒水抑尘。确保厂界颗粒物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沉淀池收集,定期清掏后还田。车间地面冲洗废水采用废水收集池收集,初期雨水采用雨水收集池收集。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均质、隔油、絮凝、沉淀等处置措施处理后,确保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三级(略)协议指标的要求,定期(略)集中处理,严禁随意排放。(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设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1类标准要求,确保周边敏感点(西侧敬老院)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1类区标准要求。(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油液、废蓄电池、废电路板、废尾气净化装置、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必须落实重点防渗),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油箱、废钢铁、废塑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做好拆解车间、危废暂存区等重点防渗区的防渗工作,防渗层性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相关要求。报废车辆存储场地、污水管道等一般防渗区须落实相应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七)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舒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