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高速公路收费站及养护工区生活污水抽排及转运项目(项目编号:JGZXZB **-**),项目法人(招标人)(略)。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长平高速公路收费站及养护工区生活污水抽排及转运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略)及服务区污水清运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招标人所辖范家屯收费站、公主岭收费站、郭家店收费站、梨树东收费站、四平收费站、五里坡稽核中心、范家屯养护工区、郭家店养护工区的生活污水清运,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将污水依法合规转运至具备资质的污水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2.2.2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即WS**标段:
标段 | 收费站/工区 | 污水清运点(处) | 最高投标限价 (元/m3) |
|---|---|---|---|
WS** | 范家屯收费站 | 1 | ** |
公主岭收费站 | 2 | ||
郭家店收费站 | 1 | ||
梨树东收费站 | 1 | ||
四平收费站 | 1 | ||
五里坡稽核中心 | 2 | ||
范家屯养护工区 | 1 | ||
郭家店养护工区 | 1 | ||
合计 | ** |
注:表中污水清运点为暂定的预估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服务期限:**天,计划**年4月**日至**年4月**日。
2.4预算金额:**万。
2.5服务质量标准:满足行业标准和国家环保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且人员、车辆应满足国家相关资质要求。
3.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3月**日至3月**日(每日8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报名资料:下载并完整填报《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https://(略)/s/1ClC6MIyvywOzVY2xLlCeyQ?pwd=imp3);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及其可编辑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略)。发送邮件后,请及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不收取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9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浦东路**(略)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略)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