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2月6日我局受理吉林(略)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3月**日—3月**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吉林(略)锅炉改造项目 | 吉林市丰满区吉天路**号 | 吉林(略) | (略) | **.3.** |
附件:吉林(略)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C:\fakepath\吉林(略)锅炉改造项目环评公示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