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国道扎公线(G**)镇赉至到保段改扩建工程到保农场取土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略)-(略)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传 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国道扎公线(G**)镇赉至到保段改扩建工程到保农场取土场项目 | 白城市镇赉县到保农场二分场西北侧 | 镇(略) | 吉(略) | 项目共设 2 处取土场,用于国道扎公线(G**)镇赉至到保段改扩建工程,取土场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取土量为 **立方米;取土场用地性质为临时用地。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严格落实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 防治措施,减少或避免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排放要求。同时成员有效措施做好陆生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地表恢复、植被恢复、复垦复耕。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本项目取土完成后,取土场内进行表土回覆,植被恢复,经过生态恢复后,可以有效恢复地表植被覆盖率,无裸露地表,水土流失影响较小,基本不会再对生 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取土完成后,基本不会再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基本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和敏感点造成环境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