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供水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告
吉(略)受伊通(略)的委托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供水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年3月**日9时**分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2楼第一开标室开标。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1.标段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供水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2.标段编号:SPS(略)SLGC0(略)
3.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工程勘察(含地形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设计、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含临时用地的恢复,施工道路的恢复、维护)、完工及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调试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4.建设地点:(略),涉及**个乡镇、1个街道的**个行政村和三道乡、伊丹镇、大孤山镇 3 个乡镇的镇区。
5.质量要求:
(1)工程勘察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2)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6.勘察周期、设计周期、施工工期:
(1)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供勘察成果文件,服务周期为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至本工程结算结束;
(2)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供设计成果文件,服务周期为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至本工程结算结束;
(3)施工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止。
7.质量标准:
(1)工程勘察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2)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中标人名称:(略)(联合体成员:(略))
投标报价:勘察投标报价:(略),设计投标报价:(略),施工投标报价:折扣系数0.**
资质等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甲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郑月林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AS(略)8
招标人:伊通(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办公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四平市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