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吉(略)(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略)(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镇赉县3个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土地整治项目田间工程施工材料(工业品及金属结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赉县3个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土地整治项目田间工程施工材料(工业品及金属结构)采购
2.项目编号:JXZ-**G**
3.建设地点:(略)
4.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镇赉县3个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土地整治项目田间工程施工材料(工业品及金属结构)采购,投标人需负责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加工、供货、装卸车、运输、售后服务等要求。根据建设地点,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 建设地点 | 最高投标限价 (元) |
1标段 | 镇赉县3个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土地整治项目田间工程施工材料(工业品及金属结构)采购1标段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招标清单 | 黑鱼泡镇报马吐村、莫莫格蒙古族乡少力村 | (略).** |
2标段 | 镇赉县3个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土地整治项目田间工程施工材料(工业品及金属结构)采购2标段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招标清单 | 黑鱼泡镇大围子村、索龙村,东屏镇前进村、格力吐村 | (略).** |
3标段 | 镇赉县3个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土地整治项目田间工程施工材料(工业品及金属结构)采购3标段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招标清单 | 黑鱼泡镇索龙村、报马吐村、岔台村,莫莫格蒙古族乡少力村 | (略).** |
采购需求一览表
5.供货地点:(略)
6.供货方式: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间、地点、方式供货。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效最新相关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纳税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本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材料生产或销售资格(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品牌代理合同或相关购销合同)。
2.投标人生产或经营的产品需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近年(**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年-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需分别制作投标文件,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顺序,若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评标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评标时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年4月3日至4月**日。
2、获取地点:(略)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生产或销售资格证明(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品牌代理合同或相关购销合同);
(3)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4、获取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略))。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标段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申请标段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报名汇款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5.招标文件售价:(略)/标段,售后不退。
收款人全称:吉(略)
开户行:(略)长春科技支行
账 号:**(略)**
行 号:(略)**
财务电话:(略)- (略) 联系人:(略)
注:汇款凭证上应注明“**项目+标段号+公司名称”等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4月**日**时**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招标监管中心第二开标室(长春市硅谷大街**号吉能集团5楼)。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吉(略)网站(http://(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略):(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吉(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