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略)**年专项审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吉(略)受吉林省(略)委托,对吉林省(略)**年专项审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吉林省(略)**年专项审计项目
2.项目编号:JXZ-**S**-1
3.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采购范围:专项审计服务,对吉林省(略)所属子公(略)、吉(略)开展监督体系建设情况专项审计,并出具两份审计报告。
2.采购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略)
3.服务地点:(略)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5.质量标准:优质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及招标人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等方面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应的服务履约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审计经验。提供本单位**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在**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保。
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略)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略))(提供查询信息截图,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截图查询的时间为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期间)。
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以下承诺
(1)确保承办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职业记录良好。
担任本审计项目的主要成员(包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是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执业资格未满3年;二是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次(含)以上;
三是近3年内担任主要成员的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国资委书面警示两次(含)以上;
四是国资委明确不适合承办中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略)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4号)第十三条的规定。
(2)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以下情形:
①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业务资质未满 1年的;或因承担中央企业审计业务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 3年的;
②近 3年内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国资委书面警示两次(含)以上的;
③国务院国资委明确不适合承担中央企业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
7.本项目供应商可以为总所或其分所,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总所投标的不得用其分所的人员和业绩等资料,分所投标的不得用其总所的人员及业绩等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年4月7日至4月**日。
2.获取地点:(略)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5)申领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邮件主题:**-1项目+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略) 。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6)招标文件售价:(略)/份,售后不退。
收款人全称:吉(略)
开户行:(略)长春科技支行
账 号:**(略)**
行 号:(略)**
财务电话:(略)- (略) 联系人:(略)
注:汇款凭证上应注明“**-1标书款+公司名称”等信息。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时**分。递交地点:(略)(长春市硅谷大街**号吉能集团5楼)。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cn)、吉(略)网站(http://(略))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其他
采购项目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吉(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