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年给水管线工程(对应施工一、二、三标段)检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CS(略)FJSZ**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及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年给水管线工程(对应施工一、二、三标段)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给水管线工程(对应施工一、二、三标段)检测。
2.2建设规模:**年给水管线工程(对应施工一、二、三标段)检测。
2.3招标范围:新城丙十一街(新城丙十二路-新城丙十一路)、新城丙十二街(新城丙十二路-新城丙十一路)、新城丙十二路(生态大街-新城大街)、新城乙四路(新城乙五路-新城大街)、丁九街(丙四十五路-新城丙六路)、净月大街(净月甲一路-马架岭)、未来岛路(樱花东街-梧桐街)、新城丙六路(生态东街-新城大街)、新城乙二路(生态大街-新城大街)、新城丙十三街(新城丙十二路-新城丙十一路)、新城丙二十九路(新城丙十三街-新城大街)、新城丙十路(生态大街-新城大街)、新城丙十二路(新城乙五路-生态大街)、新城丙十一路(生态大街-新城大街)、新城乙三路(新城乙三路泵站-新城丙十八街-新城乙三路)泵站环线给水管线工程、丙二十一路(丙十七路-丙二十六路)DN**给水管线补充图、新城乙三路(小南屯东沟-生态西街)、吉林省净月区**年虹桥村、靠边吴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货运干道(银锦路-规划三路)DN**给水管线工程等项目检测。
2.4最高限价系数:0.4。
2.5建设地点:(略)
2.6 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专项应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道路工程、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注:电子版证书与纸质版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类似业绩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
3.3投标人近三年(**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
(5)在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略))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中标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略)/EpointSSO,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年4月**日至**年4月**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5.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略)-(略)。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6.**:**/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略)/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5.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略)/EpointSSO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5月8日**时**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二楼**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略)/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4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略)-(略)
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略)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略)/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略)/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